2012-01-24
渊海子平评注 之四
论节候歌
正月立春雨水节,二月惊蛰及春分,三月清明并谷雨,四月立夏小满方,
五月芒种并夏至,六月小暑大暑当,七月立秋还处暑,八月白露秋分忙,
九月寒露又霜降,十月立冬小雪张,子月大雪冬至节,丑月小寒大寒昌。
论天地干支暗藏总诀
立春念三丙火用,余日甲木旺提纲。惊蛰乙木未用事,春分乙木正相当。
清明乙木十日管,后来八日癸水洋。谷雨前三戊土盛,其中土旺要消详。
立夏又伏戊土取,小满过午丙火光。芒种己土相当好,中停七日火高张。
夏至阴生阳极利,丙丁火旺有主张。小暑十日丁火旺,后来三日乙木芳,
己土三日威风盛,大暑己土十日黄。立秋十日壬水涨,处暑十五庚金良。
白露七日庚金旺,八日辛兮只独行。寒露七日辛金管,八日丁火又水降。
霜降己土十五日,其中杂气取无妨。立冬七日癸水旺,壬水八日更流忙。
小雪七日壬水急,八日甲水又芬芳。大雪七日壬水管,冬至癸水更潺旺。
小寒七日癸水养,八日辛金丑库藏。大寒十日己土盛,术者精研仔细详。
【眉批:此以立春日为始,或正月初一立春,或初二三四五六立春,又不问丙增二日,只以节气为始,且立春为节,雨水为候,又为节气,逐月仿此。】
又论节气歌
看命先须看日主,八字始能究奥理。假如子上十日壬,中旬下旬方是癸。
丑宫九日癸之余,除却三辛皆属己。寅宫戊丙各七朝,十六甲木方堪器。
卯宫阳木朝初旬,中下两旬阴木是。三月九朝仍是乙,三日癸库余戊奇。
初夏九日生庚金,十六丙火五戊时。午宫阳火属上旬,丁火十日九日己。
未宫九日丁火明,三朝是乙余是己。孟秋己七戊三朝,三壬十七庚金备。
酉宫还有十日庚,二十辛金属旺地。戌宫九日辛金盛,三丁十八戊土具。
亥宫七戊五日甲,余皆壬旺君须记。须知得一拟三分,此诀先贤与验秘。
【眉批:子宫初一日生至初十日生,当取壬水,十一日生至三十日生方取癸水,余仿此。】
又地支藏遁歌
子宫癸水在其中,丑癸辛金己土同,寅宫甲木兼丙戊,卯宫乙木独相逢,
辰藏乙戊三分癸,巳中庚金丙戊丛,午宫丁火并己土,未宫乙己丁其宗,
申位庚金壬水戊,酉宫辛字独丰隆,戌宫辛金及丁戊,亥中壬甲是真踪。
论四季大节诀
今岁要知来年春,但加五日三时辰。立春三日便逢秋,隔岸退位夏更临。再过三朝冬又到,六郎又去打春牛。
此法如嘉靖一十七年,岁在戊申年十二月十七日,甲子日午时立春是二十年。今余令要知来年春,但加五日三时辰。如甲子日立春,至己巳日酉时便是五日三时辰,本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己巳酉时交春二十年节。立春三日便逢秋:甲子日春至丁卯日丑时是三日六个时辰,六月二十四日丁卯日丑时交秋。隔岸退位复更临:丁卯日秋对丁酉乃是隔岸,天干不动,地支冲退丙申一位,乙未日酉时是,三月二十日乙未酉时立夏。再过三朝冬又到:或二日乙未日立夏,戊戌巳时冬至,九月二十六旧戊戌巳时立冬。年年以立春为主,余皆例此。
论未来月朔节气奥诀
月朔原来自古有,前九将来对后九,大月五干连九支,小月四干八支偶。
六六之年仔细思,任君走尽风寒路,便作今年立春数,算来又本无差误。
四十七年前有闰,闰前二月是今逢,分毫不漏真消息,尽在先生掌诀中。
但观中气所在,闰前之月,中气在晦;闰后之月,中气在朔;无中气则谓之闰月。
论截流年节气日时刻数要诀
审详春日莫他求,时正刻真节自酬。五时二刻惊蛰是,十时四刻清明头。
立夏一日三时六,芒种一日九时收。二日二时二小暑,二日七时四刻秋。
白露三朝单六刻,寒露三朝六时周。立冬三朝十一二,大雪四四两双流。
小寒四时九时六,五日三时打春牛。节遇子时加一日,此为捷法记心头。
论日为主
予尝观唐书所载,有李虚中者,取人所生年、月、日、时干支生克论命之贵贱、寿夭之说,已详之矣。至于宋时,方有子平之说。取日干为主,以年为根,以月为苗,以日为花,以时为果,以生旺死绝休囚制化决人生休咎,其理必然矣,复有何疑哉。
一曰官分之阴阳,曰官、曰杀,甲乙见庚辛也(甲见庚为杀,阳见阳也。见辛为官,阳见阴也。乙木庚为官,见辛为杀。)。二曰财,分之阴阳,曰正财、偏财,甲乙见戊己是也(阳见阴为正财,阴见阴为偏财。)。三曰生气之阴阳,曰印绶、曰倒食,甲乙见壬癸是也(甲见癸,乙见壬为印绶;甲见壬,乙见癸为偏印。)。四曰窃气之阴阳,曰食神、曰伤官,甲乙见丙丁是也(甲见丙为食神、见丁为伤官,乙见丁为食神、见丙为伤官。)。五曰同类之阴阳,曰劫财、曰羊刃,甲乙见甲乙是也(阳见阳为羊刃,阴见阳为劫财。)。大抵贵贱寿夭死生,皆不出于五者。倘有妄立格局,从列其名而无实用,其飞天禄马、倒冲、井栏叉即伤官。析而为之,举此一端,余可知矣。
【眉批:见杀官身旺者任,杀主高强,官主绰美。财者养命之源。印为生我之母。伤官食神我生之子,盗母气。甲见乙为甲能比我之身,乙见甲为劫我之财,以强受弱之故。】
以日为主,年为本,月为提纲,时为辅佐。以日为主,大要看时临于甚度,或身旺,或身弱。又看地支有何格局,金木水火土之数,后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。又看岁运有何旺,却次日下消详,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说也。且如甲子日生,四柱中有个申字,合用子辰为水局。次看余辰有何损益,四柱中有何字损,其甲子日主之秀气。有坏其用神,则要别制之,不要益之。论命者切不可泥之。月令消详,故表而出之。
【眉批:以日为主,如人之己身。年干为祖、支为祖母,月干为父、支为母及兄弟也,日干为己、支为妻妾,时干为子、支为女。以人胎命论人则贵贱看克制论之。】
论月令
假令年为本,带官星印绶,则早年有官出自祖宗。月为提纲,带官星印绶则慷慨聪明,见识高人。时为辅佐,平生操履。若年月日有吉神,则时归生旺之处。若凶神则要归时制伏之乡。时上吉凶神,则年月日吉者生之,凶者制之。假令月令有用神,得父母力。年有用神,得祖宗力。时有用神,得子孙力。反此则不得力。【眉批:出自祖宗,主庇荫之宫。】
论生旺
常法以金生巳、木生亥、水生申、火生寅。土居中央寄母生,如戊在巳,己在午。又土为四季,各旺一十八日,共七十二日,并金木水火土各七十二日,共得三百六十日,以成岁功,此良法也。
又论五行生旺衰绝吉凶
观阴阳家书有曰:生旺有阴死阳生,阳死阴生。假如甲木生于亥而死于午,乙木生于午而死于亥,余同例此。故推命十有九失,又非的法也。如论命岂可拘于生旺之说,且丙寅属火而绝于亥,本为不好,孰不知亥中有木为印绶而生丙火,丙日亥时乃多贵格矣。戊属土而旺于巳,兼又建禄,本作贵格,孰不测巳反生金之地而伤官星,凡戊日巳时,官终不显。举此二例,则议命切不可专泥于生旺而吉,衰败而凶也,又当以活法推之。
【眉批:一死一生,五行之论定矣。日家有母来扶子之爱,兄来扶弟之情,子来顾母之恩,生生不尽,化化无穷之理。宜细详之方可论命。】
论五行墓库财印
丙丁生人以辰库官,水土库于辰故也。须年月时中有木或亥卯未并寅却清。如无木则土夺丙丁之官,则浊卑而不清,亦不显。
【眉批:有木则生火助丙之力。无木则火生土为盗气,有木则助印之故。】
论官杀混杂要制伏
官星要纯不要杂。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,若年是辛,月是酉,时上亦是辛官,虽多但无妨,盖纯一尽好。若有金或庚申,则混杂为杀,以伤其身,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。余仿此也。
【眉批:假如金废辛旺无制,则不能为害。】
论五行生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
金旺得火,方成器皿。火旺得水,方成相济。水旺得土,方成池沼。土旺得木,方能疏通。木旺得金,方成栋梁。
【眉批:此乃身旺遇官杀入格纯粹不杂,运又不背,既是×相之地。】
金赖土生,土多金埋。土赖火生,火多土焦。火赖木生,木多火炽。木赖水生,水多木漂。水赖金生,金多水浊。
【眉批:身弱逢印绶太旺重叠,即为所害。】
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。水能生木,木盛水缩。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。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。土能生金,金多土变。
【眉批:此乃身弱逢伤官食神太旺,故有所害,此其大忌。】
金能克木,木坚金缺。木能克土,土重木折。土能克水,水多土流。水能克火,火炎水热。火能克金,金多火熄。
【眉批:此身弱逢财太旺反能害身。身强遇财人临富贵。】
金衰遇火,必见销熔。火弱逢水,必为熄灭。水弱逢土,必为淤塞。土衰遇木,必遭倾陷。木弱逢金,必为砍折。
【眉批:身弱逢官煞混杂太旺,多为残缺贫而贱命。】
强金得水,方挫其锋。强水得木,方泄其势。强木得火,方化其顽。强火得土,方止其焰。强土得金,方制其害。
此乃身弱遇鬼,得物以化之则吉,如甲日被金杀来伤,若时上一位壬癸水或申子辰解之,即能化凶为吉。余者仿此。
【眉批:官与鬼一也,身旺逢之为官,身弱遇之为鬼。】
二至阴阳相生理
一年之内细分五行,配合气候于十二个月之中,各主旺相,以定用神。其中五行又分阴阳两股,于一年之中各主生旺之气。如冬至一阳则有木先生旺之理。何则?试以甲、乙日干生人,在冬至前,阳气未动,木方死绝,其木不甚吉利。若甲、乙日生人,在冬至之后,阳气已生,木乘暖气,其命寿禄皆全,只要用神入格。又如丙丁日干生人,在冬至之前,遇水即灭,若在冬至之后,不甚忌水。盖丙丁乘木之生也。夏至一阴生,则有金生水用之理。如官历所载。夏至之后逢庚为三伏,盖谓一阴生,后金生而火囚。明乎此则庚辛生于夏至之后,金略有气不甚忌火,其理尤明,学者不可不知也。
【眉批:冬至后阳生,夏至后阴生,五行各得其气,不为身弱,反伤中和之论。】
子平举要歌
造化先须详日主,坐官坐印衰旺取。
若甲子日生于申,用癸水,水能生木为印绶,谓之坐印,其余者同。
【眉批:日主所生之日辰,如甲子日生就以甲子日为主,以年月时论取财官。】
年时月令号提纲,元有元无轻重举。
提纲,月支所藏之物,或金或木,以旺相者取之。
大抵官星要纯粹,正偏杂乱反无情。
既用官星,又嫌冲破,谓之无情。
露官藏杀方为福,露杀藏官是祸胎。
官露则清高,为人显达。杀露则凶狠,为人急暴。
杀官俱露将何拟,混杂财官取财议。
露杀露官,杀有制不伤官,或有财生之反祸。譬如小人挟制君子不能行道。
官旺怕官忌刑冲,官轻见财为福利。
官旺怕官,如两官相遇,运再逢之,见冲不利。官轻见财,以财为禄则吉。
年上伤官最可嫌,重怕伤官不可触。
年上伤官主克祖或伤祖业,月时重见,灾祸不能免。
伤官用财乃为福,财绝官衰福亦然。
伤官主为人喜财,官旺若无财,主为人无福。
贪合忘官荣不足,贪合忘杀为己福。
官者,善人君子,既合之不为大用。杀者,凶恶小人,合而忌之,任其忌为得所用。
【眉批:甲以辛为官,有丙合之。以庚为煞,用乙合之。】
堪嗟身弱怕财多,更历官乡祸相逐。
如甲申、甲戌,四柱见戊己乃财多身弱,受之不得。若运至官乡,两官相争必有祸。
财多身弱食神来,食神会杀必为灾。
食神,我生之子,盗气之神。
会天合地有刑克,更宜达士详推裁。
|